
许多年过去了,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,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,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。回首前尘,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,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条荒芜的小径.......
——《追风筝的人》
大家好,欢迎一起读本书,今天为您分享的是美籍阿富汗作家卡勒德·胡赛尼的第一部长篇小说《追风筝的人》。这部小说自2003年在美国出版以来,曾创下在《纽约时报》畅销书排行榜上停留103个礼拜、全球共卖3000多万册的壮举。
提起它,人们多半会想到“人性”“苦难”“背叛”与“救赎”这些字眼,尤其那句从哈桑口中喊出的“为你,千千万万遍”,感动和泪目了无数读者。

那么这本书究竟讲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,能够如此畅销和令人感动呢?小说主要讲述了一个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,与仆人哈桑从小一起长大,情同手足,然而,在一场风筝大赛后,阿米尔为了赢得父亲的喜爱,而残忍地背叛了哈桑,最后通过诬陷的手段,逼走了他。
后来,由于战争,自己也跟随父亲流亡美国。成年后的阿米尔,始终不能忘记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。二十多年后,阿米尔为了向哈桑赎罪,最后冒着风险回到了离别多年的故乡......
故事开始于2001年12月,住在美国旧金山的主人公阿米尔,用第一人称的方式开始了他的回忆。故事的开头写道:
许多年过去了,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,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,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。回首前尘,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,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条荒芜的小径。
今年夏季的某天,朋友拉辛汗从巴基斯坦打来电话,要我回去探望他。我站在厨房里,听筒贴在耳朵上,我知道电话线连着的,并不只是拉辛汗,还有我过去那些未曾赎还的罪行。
挂了电话,我离开家门,到金门公园北边的湖边散步。抬起头,望见两只红色的风筝,带着长长的蓝色尾巴,在天空中冉冉升起。
它们舞动着,飞越公园西边的树林,飞越风车,并排飘浮着,如同一双眼睛俯视着旧金山,这个我现在当成家园的城市。突然间,哈桑的声音在我脑中响起:为你,千千万万遍。哈桑,那个兔唇的哈桑,那个追风筝的人。

我在公园里柳树下的长凳坐下,想着拉辛汗在电话中说的那些事情,再三思量。他说: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。我抬眼看看那比翼齐飞的风筝。我忆起哈桑,我缅怀爸爸,我想到阿里,我思念喀布尔。我想起曾经的生活,想起1975年那个改变了一切的冬天。
1975年,主人公阿米尔12岁,他和父亲生活在阿富汗首都喀布尔的一座豪宅里。阿米尔的父亲是一位很成功的商人,他不仅富有,而且还非常的慷慨、正直和勇敢。他经常帮助那些遇到困难的人,还修建了一座恤孤院。他身材高大,孔武有力,曾赤手空拳和一只黑熊搏斗,是阿富汗人心目中理想男子气概的代表。
但是阿米尔,却没有遗传到父亲的这些优点,他喜欢读书,写故事,却不爱运动,性格内向怯懦。邻居家的小孩推搡他,拿走他的玩具,他从来不敢还手。每次都是仆人阿里的儿子--哈桑挺身而出,而当他们回到家,父亲问他哈桑脸上的伤痕是怎么回事?他却回答:是哈桑不小心摔了一跤。
他这样怯懦和不诚实的性格,跟他父亲完全不像,这也是他父亲对他比较冷漠的原因。他的父亲曾对合作伙伴和好朋友拉辛汗说:要不是我亲眼看着大夫,把他从我老婆肚子里接生出来,我肯定不相信他是我的儿子。
而阿米尔人格中缺少的美德,却偏偏在小哈桑身上表现了出来。小哈桑是谁呢?他是仆人阿里的儿子,比阿米尔小一岁。他的父亲阿里是阿米尔的爷爷当法官时,收养的一对罹难夫妻的遗孤。来到这个家时,刚刚5岁,和阿米尔的父亲一起长大,他们小时候也是很好的玩伴,直到小儿麻痹症令阿里的右腿萎缩,半边脸也变得麻木僵硬,无法微笑。

哈桑的母亲莎娜芭是他父亲的堂妹,步履款款,美貌动人。可是不洁身自爱,向来声名狼藉。人们都说这桩婚事是阿里和他叔叔——也就是莎娜芭的父亲之间的某种协定,他们说阿里娶他的堂妹,就是为了给声名受辱的叔叔恢复一点荣誉。
但是莎娜芭非常憎恶阿里的相貌,“这是个丈夫吗?”她会冷笑着说,“我看嫁头老驴子都比嫁给他好。”尤其是在她生下哈桑的那天,她看着天生兔唇的儿子,发出一声凄厉的笑声。她对着半边脸僵硬的阿里说,“看吧,现在你有了这个白痴儿子,他可以替你笑了!”她不愿抱着哈桑,仅仅五天之后,她就跟着一群江湖艺人跑了。
可以说哈桑从生下来就是不幸的,父亲小儿麻痹症,母亲行为放浪,自己又天生兔唇,因此走在街上,总是成为别人嘲笑和侮辱的对象。但是小哈桑并没有因此而变得胆小怯懦,反而非常阳光、纯真、正直、勇敢。他比阿米尔小一岁,却担当起了保护阿米尔的责任,这样的性格,也是阿米尔的父亲喜欢哈桑的原因之一。
阿米尔和哈桑,他们都没有见过自己的母亲。哈桑的母亲是跟别人跑了,而阿米尔的母亲则是因难产而死。所以阿米尔总觉得父亲不喜欢他,是因为自己的出生而夺走了母亲的生命。
小时候,阿米尔的父亲为他和哈桑雇佣了同一个奶妈,这两个喝过同样乳汁的孩子,他们在同一个院子的同一片草坪上迈出了第一步,还有,在同一个屋顶下,他们第一次开口说话。只不过阿米尔说出的第一个词是“爸爸”,而哈桑说的则是“阿米尔。”这仿佛注定了以后哈桑就是阿米尔最忠诚的朋友。

阿米尔和哈桑从小一块长大,他们一起蹒跚学步,一起追逐打闹,一起玩捉迷藏,一起放风筝,追风筝......
在外人看来,他们形影不离、情如兄弟,然而在阿米尔心里,却从来没有把哈桑当成朋友,就像阿米尔的父亲从来没有说阿里是他的朋友一样。他们的关系再亲密,阿米尔和他父亲依然是主人,是普什图人,而哈桑和他父亲阿里依然是仆人,是哈扎拉人。
普什图是阿富汗人口最多的民族,他们的语言是阿富汗的官方语言。而哈扎拉,是来自阿富汗山区的一个少数民族。因为普什图和哈扎拉这两个民族分别属于伊斯兰教两个不同的教派,两个世纪以来,普什图人一直在迫害哈扎拉人,哈扎拉人被迫逃到阿富汗中部山区聚居,进入种族隔离状态,直到后来才被解放。
而在故事发生的时代,哈扎拉人仍然备受歧视,哈桑父子俩跟阿米尔父子俩住在一起,这在当时的环境中是极为罕见的。
所以从阿米尔和哈桑出生的那刻起,宗教,家庭,社会地位等这些标签,就要注定跟随他们一生,也自然而然的划分了两个人不同的命运。虽然他们住在一起,但阿米尔和父亲住在豪华的房间里,而哈桑和他父亲则住在花园南边一座简陋的泥屋里,那才是仆人的住所。
每天早上,当阿米尔爬起来上学时,哈桑早已洗漱完毕,帮他弄好了早餐;当阿米尔边吃边抱怨功课时,哈桑已经为他擦好了鞋子,熨好了当天要穿的衣服,装好了课本和铅笔;当阿米尔坐着父亲那辆令人羡慕的福特野马轿车出门上学时,哈桑则留在家里,帮着阿里做些杂物。

可以说哈桑跟父亲阿里,和多数哈扎拉人一样,自出生的那天起,就注定成为文盲。毕竟,仆人要读书识字干嘛呢?
尽管哈桑目不识丁,但他却对那个他无法接触的文字世界十分入迷。他总是让放学后的阿米尔念诗歌和故事给他听。给哈桑念故事的时候,碰到某个他无法理解的字眼,阿米尔就会十分高兴,他会取笑哈桑,嘲弄他的无知。
强大的社会地位优越感让阿米尔始终认为,哈桑理所应当要为自己服务,哈桑理所应当不如自己。然而在哈桑心里,阿米尔不仅仅是自己的主人,更多的却是自己真爱一生,也愿意守护一生的好朋友,他愿意为了阿米尔做任何事情。
这样的忠诚与坚定,似乎注定了后来哈桑为了阿米尔委屈和牺牲自己,经历了人生最大的耻辱和噩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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